佘诗曼姓名肖像权遭商家非法盗用 发声明维权追责


4月17日,佘诗曼事情室在微博就某品牌及其公司加害佘诗曼肖像权、信用权的侵权行为发布严明声明,表示正在积极行动收取证据,将采取法律办法依法维权。随后佘诗曼转发该条微博,发文表示:“很生气!被欺负了...我没有代言这品牌,你们不要被骗!”
声明全文以下:
近日,本事情室发明多名网络用户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上恶意编造,并公然发布了多篇带有我方艺人佘诗曼本人头像照片的朋友圈,此中涉及与某轻奢亵服品牌合作代言等虚假信息。曾经激发了大批不知情网络用户的关注、评论和转发,并从中获利,使佘诗曼密斯蒙受来自各个方面的误解,激发公家毫无事实根据的跟风购买及无端猜测,严重加害了佘诗曼密斯的肖像权及信用权,影响极其恶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情室认为:相关网络用户发布的上述内容以及该轻奢亵服品牌,已涉嫌构成对佘诗曼密斯肖像权的加害,发布、传布虚假消息的主体必需依法承当住手伤害、赔偿丧失、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各网络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有责任在权利人主意权利时,实时屏障涉嫌侵权内容,以避免侵权伤害后果的再度扩展,各网络平台应实时删除上述不实信息。
鉴于上述环境,本事情室郑重声明以下:
1、我方艺人佘诗曼密斯从未授权或正在合作以及曾经合作过此轻奢亵服品牌利用其肖像权,网络所传信息及相关侵权图片皆为恶意假造、造谣的不实信息。本事情室激烈谴责相关网络用户的恶意造谣及传布行为,严禁一切恶俗的炒作行为。
2、请各网络平台及网络用户,住手传布并切勿轻信相关虚假信息及图片请各网络平台立即删除一切虚假信息及相关侵权图片。
3、请各网络平台根据网络平台相关管理规定对相关用户进行处置。
4、对于继续传布以上虚假信息及相关侵权图片的网络社交平台用户,本事情室果断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绝不迁就。望各方妥帖处置为昐!也请恢弘网络用户理性看待网络虚假信息及相关侵权图片,配合抵制违法行为。
评论
- 评论加载中...